珠海积分入学新政策2022分数线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珠海市香洲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广东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和珠海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随迁子女,是指年龄介于6至18周岁,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香洲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且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非珠海市户籍随迁儿童少年。符合本办法的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报名时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可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本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公办学位。报名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持有香洲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视为无效申请。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须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须为当年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积分项目设置居住年限(或房产年限)、参保年限、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和加分项共四大项目。具体积分项目分值如下:居住年限/房产年限,10分/年,《广东省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以公安部门核查年限为准。有效期限以最近10年内、截止到申请当年8月31日累计计算。
1.居住年限、房产年限分别计算积分,不重叠积分,以总分高的一项为最终居住积分。
2.每满一年积10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计算积分。《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本区住宅房产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查登记日期为准,有效期限以最近10年内、截止到申请当年8月31日累计计算。职业资格/文化程度,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35分,职业资格按所持最高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积分,以“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核查信息为准。网址:职业资格、文化程度分别计算积分,不重叠、不累计积分,以总分高的一项为此项最终积分。二级(技师),25分。三级(高级技能),15分。四级(中级技能),10分。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60分。文化程度按所持最高毕业学历积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信息为准。网址:。本科学历,25分。大专学历,15分。参保年限:社会保险缴费年限,2分/险种/年。
1.在本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险种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积分。
2.每险种有效期限,以最近10年内、截止到当年8月31日累计计算。加分项:
1.在香洲区居住期间,荣获市级或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珠海好人”,香洲区“香洲好人”、“杰出义工领袖”、“金牌义工领队”、“个人志愿服务金奖”荣誉称号的,积100分。同类荣誉只计算1次,不累计加分。
2.经珠海市推荐,荣获全国或广东省“无偿献血奉献奖”的:金奖积100分,银奖积75分,铜奖积50分,以获得的最高等级计算积分。
3.珠海市“星级志愿者”、珠海市“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一星志愿者积1分、二星志愿者积3分、三星志愿者积6分、四星志愿者积10分、五星志愿者积15分,此两项不重复、不叠加算分,以获得的最高等级计算积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的退役军人积15分。*注:每年的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根据当年全区的招生实际情况划定。
1、凡在珠海市居住一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外来务工人员,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年满6至15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非本市市户籍随迁子女,可以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服务所在行政区(功能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2、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至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申请初中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达到条件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其父或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填写入学申请表,备齐各项积分指标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的,持有关佐证材料向经办机构提出入学申请。
3、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我市小学毕业生在其原毕业小学统一登记资料;不在我市小学就读的学生持有关佐证材料向经办机构提出入学申请。
4、经办机构应初审申请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对相关佐证材料有异议的,经办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单位验证证明。 (一)基本资料:
1、子女及其父母的户口本(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出生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3、本市现居住地街道(镇)人口计生部门统一出具的计生证明。
4、学生本人大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二)积分佐证材料:
1、申请人由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2010年之前为《暂住证》)。
2、申请人社保卡、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适用于缴纳社保人员)。
3、申请人由本市人社部门认可的最高级别的技能等级或技术职称证书(适用于中级及以上)。 1、经办机构在受理时间结束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核实符合规定要求的,按照《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计算积分。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加减得分,其中计划生育指标必须有积分。
2、教育部门向社会公示积分满100分以上的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经办机构反映,由经办机构进行核实。
3、教育部门根据公示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由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申请人随迁子女应持入学通知书及佐证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指标。 1、申请人需认真阅读《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可登陆珠海教育信息网“积分入学”专栏,了解相关情况。
2、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随迁子女已凭积分入学的,取消其公办学校学位。
3、市教育局可根据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国家、省的新政策,及时调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积分指标和入学分值,并在招生当年向社会公布。
还没有公布。
2020年香洲区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分数线:8月15日公布。2020年香洲区初中一年级积分入学分数线:8月15日公布。
入学当年需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家庭,须在当年规定时间内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办事窗口报名。报名后由公安,人社,房产,计生,教育等职能部门对报名填报的有关积分信息核查反馈到招生系统,由招生系统汇总后,按积分办法计算积分。
扩展资料:
小升初注意事项: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各区(含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和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和实施细则,做好教育发展规划,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要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继续实行按地段划分学区、按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有条件的区可试行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模式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不得参与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升初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居住证积分入户和小升初入学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民办一贯制小升初直升录取开始 8个区全部录取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