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地大京党发〔2012〕13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工作要点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2年3月20日
附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我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要求,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为主题,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先争优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以创先争优的丰硕成果向我校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和建校60周年献礼。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基本内涵,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做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践行者、传播者、引领者;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准确把握当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要求上来,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争科学发展之先、创校园和谐之优,为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建设和谐校园提供动力保证。
二、着力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按照“十二五”期间我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任务,以及2012年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具体要求,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找准创先争优服务中心工作的着力点,围绕主题,创新载体,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顺利发展。发挥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师生、反映利益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加强和创新学校管理,促进校园和谐稳定。把创先争优与我校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和建校60周年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及校内外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心系学校,建设学校,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确保2012年学校各项目标的实现。
三、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针对基层党组织职责任务和党员岗位特点,组织开展新一轮公开承诺,做到人人有目标、个个见行动。继续深化“先锋工程”的实施,开展好“创先争优、从我做起”活动,引导广大党员按照“五带头”的要求,立足本职岗位,努力提升工作水平,争创一流业绩。
四、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经常了解师生需求,找准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从师生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师生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坚持多办实事,切实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对于2011年度民主生活会征求到的师生意见和建议,制定出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加紧整改落实。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主动接受师生的评价和监督,努力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打造成师生满意工程。
五、推动干部转变作风直接联系服务师生。根据北京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动北京高校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研究制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坚持把工作重心下移,把主要力量沉到基层、把主要心思放在基层、把主要工夫下到基层,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听心声、手拉手解难题,始终保持同师生员工的血肉联系,推动“聚力工程”不断深化,努力使下基层、抓基层、办实事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六、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中央、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部署要求,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今年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着力破解基层党组织建设难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优化党支部设置,选好训强支部书记,健全完善基层支部的制度建设,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提高党支部工作活力。专项工作具体方案见附件1。
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2012年3月底,部署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工作,营造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我校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以及建校60周年的良好氛围。专项工作具体方案见附件2。
八、全面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着眼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总结工作,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的意义、特点、做法、成效和经验。通过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综合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把组织评价与师生评价结合起来,分析总结,客观评估,彰显创先争优取得的成果。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文化成果的转化运用,努力实现创先争优常态化。
九、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创先争优第一责任人。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抓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以及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采取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
十、认真研究构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深入总结创先争优活动中围绕中心工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的成熟做法,概括提炼创先争优成功经验,并且固化成制度。每个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创办一个有特色的品牌活动,建立承诺践诺评诺、密切联系师生、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注重经验交流,不断丰富完善创先争优经常化、普遍化、基层化的工作机制。
附件1: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
附件2: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附件1:
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主题,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总体要求,结合贯彻落实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着力健全我校基层党建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解决党支部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支部活力,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推动我校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稳定提供坚强动力和保证,以创先争优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和我校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要实现以下5个目标:党支部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从事支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强,服务本单位事业发展和师生群众的能力更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进一步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改进,党员党性观念、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党支部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的经费保障、场地保障更加有力,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党支部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工作思路更加准确明晰,制度更加健全,党支部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凸显。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支部、提升一批一般党支部、转化一批后进党支部。本科生党支部基本都要成为优秀和良好党支部。
三、工作任务
我校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要着力完成以下5项工作任务。
1.进一步优化党支部设置。坚持按照有利于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优化党支部设置。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建立党支部,减少联合党支部的设置,规模较大的党支部要适当进行拆分。及时在创新团队、课题组、教改项目组等学校最活跃的教学科研一线设置党组织,研究落实在国防生中设置党支部,积极探索在学生社团、学生社区、野外实习队和社会实践团等设置党支部,本科生和研究生党支部设置要根据党员规模和专业学习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2.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选拔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师生信任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对不胜任的党支部书记要及时进行调整。优化党支部书记队伍结构,以教学科研为主的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机关、辅助单位的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中层干部兼任。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年底前把全体党支部书记普遍轮训一遍。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学校将举办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岗位吸引力,逐步落实教职工党支部书记津贴待遇。
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支部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基层党支部工作职责。健全落实党支部学习制度,制订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法,加强“北京高校教师党员在线”学习平台的应用,建设学习型党支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和党支部考核测评制度。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的相关制度,推行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4.进一步健全党支部发挥作用和支部建设的良好机制。建立健全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的工作机制,逐步落实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交叉任职或兼任行政职务,确保支部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健全党支部活动立项、党支部共建工作机制,推动党支部工作创新。建立健全大学生党支部带动团支部建设、促进班级建设的工作机制,使大学生党支部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和党支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组织党员群众开展经常性“学雷锋活动”,以服务为切入点凝聚党员群众。健全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表彰激励先进支部、转化后进支部。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党支部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5.进一步强化党支部工作保障。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针对党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力度,保证党支部活动有经费。加强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应用效率,有条件的单位逐步推行党员活动站建设计划。
四、方法步骤
1.调查摸底、分类定级。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的单位要按照《北京高校教师党支部考核测评标准(试行)》和《北京高校学生党支部考核测评标准(试行)》,组织各支部进行认真的自查测评,并写出自查报告;管理、服务、校产和离退休等其他类型的单位,其二级党组织可根据《北京高校教师党支部考核测评标准(试行)》,结合自身特点进行适当修改,制订适合本单位党支部的测评标准,印发所属党支部进行自查测评。在各基层党支部进行自查的同时,各二级党组织要对所属基层党支部进行全面调查(直属党支部由校党委负责),重点检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支部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发展思路是否清晰、活动开展是否正常、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经费场地保障是否落实,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对党支部考核测评的结果,按好(A)、较好(B)、一般(C)、和较差(D)4个等次进行分类定级。考评工作要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党员和群众座谈会、进行党员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查阅党支部工作档案和工作手册等方式,采取党支部自评(可占40%权重)和上级党组织考评(可占60%权重)相结合的方式,参考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最终由上级党组织确定党支部的考评等次(直属党支部由校党委确定)。党支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定为“较差”:近两年来党支部书记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无故长期不换届和一年以上没有开展活动;群众对党员发挥作用的满意率低于50%或支部书记在党员中的满意率低于50%。
2.对标整改、创先争优。各二级党组织要将党支部考核测评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进行反馈,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党支部对照《北京高校教师党支部考核测评标准(试行)》、《北京高校学生党支部考核测评标准(试行)》和“五个好”的标准,制定整改计划,设定有限目标,实施项目推进,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查找、切实解决自身抓党支部建设存在的实际问题。工作中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引导基层党支部在服务中心促发展、广大党员在立足岗位做贡献上“学先进、见行动”,带动全体师生员工争科学发展之先、创校园和谐之优,力争在十八大之前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为我校党的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献上一份厚礼。
3.总结深化、晋位升级。认真总结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根据中央、教育部、北京市委和市教工委的部署,适时对基层党支部再次进行考评定级,并与活动开始时分类定级情况进行对照,力争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年,使每一个党支部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提升我校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水平。要深入总结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把成熟的做法转化为机制、固化为制度,推进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
五、组织领导
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党组织要按照活动的目标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计划、分步推进、精心组织,有序开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4月16日前上报以下材料:①本单位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②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自查报告;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④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支部整改汇总表。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zzb@cugb.edu.cn。
附表1:北京高校教师党支部考核测评标准(试行)
附表2:北京高校学生党支部考核测评标准(试行)
附表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
附表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
附表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基层党支部整改汇总表
附表1 北京高校教师党支部考核测评标准(试行)
附表2 北京高校学生党支部考核测评标准(试行)
附表3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
填表说明:1.除最后一栏,此表其他内容由党支部据实填报,如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说明。2.学生党支部书记如为学生,其“行政职务”可填写其在班级或学生会的职务。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支部留存,一份二级党组织留存,一份上报党委组织部。4.本表4月16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附表4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
填表说明:此表由二级党组织填报,并于4月16日前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如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说明。
附表5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基层党支部整改汇总表
填表说明:此表由二级党组织填报,并于4月16日前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如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说明。
附件2:
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评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包括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评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0~2012年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50名(包括教职工党员、离退休党员、学生党员)。
组织关系隶属于我校的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均可参选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关系隶属于我校的正式党员均可以参评校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
二、评选标准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标准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明显实效,模范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强,在本职岗位和重大活动中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初步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工作业绩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法得当,措施得力,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师生员工中的威信高,党员在师生员工中的形象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是:认真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模范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是本职岗位的行家里手;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服务群众,热心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得到师生广泛认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诚实守信,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动员(2012年3月下旬)
制定印发我校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学习方案、理解精神、掌握标准,按照要求,积极发动,层层动员,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全覆盖。
(二)基层推选(2012年4月上中旬)
各级党组织自下而上逐级上报推荐结果。基层党支部召开吸收群众参加的党支部扩大会议,在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情况进行评议的基础上,对照标准,提出推荐对象。
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数量按以下原则掌握:学校推荐上报北京市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应优先推荐;每个二级党组织至少可以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和1名优秀共产党员;党员人数在150人以上的二级党组织,可以按照党员总人数1%的比例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要有排序。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注意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单位倾斜。
各二级党组织应于4月16日前将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三)评选表彰(2012年4月中旬—6月底)
校党委组成评选小组,研究提出表彰对象建议名单,提交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七一”前,校党委召开创先争优总结表彰大会,隆重表彰我校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四)集中学习(2012年5~9月)
按照北京市委要求,5月,校党委组织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北京市“我身边的先锋”网络投票评选活动。“七一”以后,校党委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集中开展“学先进、见行动”活动,通过事迹宣讲、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向中央、北京市委、市教工委和学校评选表彰的先进典型学习,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风貌、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四、需要上报的材料及要求
4月16日前,各单位向党委组织部报送以下材料:
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包含推荐对象的自然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和突出贡献、受表彰奖励情况;体裁为通讯稿,内容翔实、数据准确、事例具体、生动感人,可供媒体宣传;篇幅3000字左右,字体格式要求使用3号宋体字打印。
3.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排序表。
4.上述纸质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要含二级单位名称、评选类别、党组织名称或人员姓名,中间用短下划线隔开,如“××学院_先进基层党组织××(党组织名称)”、“××学院_优秀共产党员_××(姓名)”。所有电子版文件请发至zzb@cugb.edu.cn。
5.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数码证件照电子版。要求为近期蓝底数码证件照(请勿使用扫描文件),立幅(高宽比为4∶3),像素不低于400×300,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超过60K,文件同时按“单位名+被推荐人姓名+照片种类”的格式命名,如“××学院张××证件照”。
附表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附表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0~2012年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附表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排序表
附表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注:本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于4月16日前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
附表2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0~2012年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注:本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于4月16日前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
附表3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排序表
注:本表由二级党组织填报,于4月16日前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
海南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精神,规范我省学科带头人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建立中小学省、市县两级学科带头人制度。校级是否建立由其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的规模和需要确定。 第三条 选拔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应当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 选拔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的范围是:
(一) 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从本级中小学骨干教师中选拔产生;
(二) 其他成绩特别优秀的中小学专任教师、市县教研员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中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每周兼本学科课程须达到专任教师课时量的50%,教研员所占比例不超过选拔名额的15%。
第五条 省级学科带头人一般占本学科省级骨干教师的15%左右,市县级学科带头人一般占本学科市县级骨干教师的20%左右。
第六条 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
(一) 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入选的基本条件是: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及全省、本市县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和取得的成绩突出;
3、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具有创新精神。
(二) 市县级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推荐为市县级学科带头人候选对象:
1、市县级骨干教师期满考核合格;
2、对任教学科具有系统的、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全面掌握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并恰当运用;
3、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并在教学实践活动中有所体现;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并且在本市县教学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最近3年内做过市县级以上的示范课、教学经验介绍或教师培训、教研辅导等;
6、具有教研能力,能承担市县级教研课题或专项研究;
7、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三) 省级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
符合市县级学科带头人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推荐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候选对象:
1、省级骨干教师期满考核合格;
2、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近3年内坚持在教学、教研第一线,并为当地学科教学、教研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3、最近3年内做过省级以上的示范课、教学经验介绍或教研辅导等;
4、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近3年内承担学科教研或教育科研课题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有较高水平的经验总结,有教科研论文、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或在省级以上会议交流、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5、在指导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或进行教育科研方面有显著成绩;
6、有较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恰当或熟练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第七条 评定各级学科带头人培训对象,采取个人申报、考核选拔、公示和自下而上、逐级评定的办法。
第八条 市县级学科带头人培训对象的评定程序:
(一) 申报、推荐。在个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考核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做出推荐意见(连同申报表)报市县教育主管部门。
(二) 考评、确认。由市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考评小组进行考核选拔,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小组)审批、备案,确认为市县级学科带头人培训对象。
第九条 省级学科带头人培训对象的评定程序:
(一) 申报、推荐。在个人申报和学校、市县审核的基础上,确定省级学科带头人候选人选,并在所在学校、市县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将候选名单并连同省级学科带头人申报表送省教育厅主管部门。
(二) 考评、确认。由省教育厅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考评组进行考核选拔,做出综合性推荐意见,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确认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培训对象。 第十条 市县、省级学科带头人的培训周期一般为五年,学科带头人(培训对象)在培训周期内每年至少必须参加40学时本级学科带头人的脱产培训。
第十一条 市县、省级学科带头人培训分为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两种形式。资格培训是指对被推荐为学科带头人的候选对象在认定之前进行的培训,培训的时间为一年;提高培训是指对被认定为学科带头人的对象进行的后续培训。
第十二条 市县、省级学科带头人培训工作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和管理,由其指定的培训机构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 各级培训机构要认真制定本级学科带头人培训方案,确定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课程计划;各级学科带头人培训方案经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各级培训机构要加强学科带头人培训管理工作,制定资格培训考核和培训期满考核的办法,保证培训质量。
第十五条 各级学科带头人培训期满考核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授权培训机构颁发学科带头人培训结业证书。 第十六条 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按照先培训后认定的原则,在完成资格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后进行认定考核和发证。
第十七条 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认定考核工作在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直接领导下,由培训机构组织专家组在资格培训期满后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 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的认定考核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思想道德、理论素质、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带头作用等项目。
第十九条 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认定考核工作全部结束后,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文公布认定名单,颁发学科带头人证书;市县教育主管部门须将本级学科带头人名册报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学科带头人认定考核不合格的培训对象,不再保留其培训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科带头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 努力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更新业务知识,积极带头参加理论和业务进修、培训及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理论和业务素养。
(二) 将工作主要精力放在专业工作上,精通业务,严谨治学,勤奋工作,认真完成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模范地做好本职工作。
(三) 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在教育科研、教材编写、经验总结等方面做出贡献。在省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省级学科带头人要求每年至少2篇,市县级每年至少一篇。
(四) 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日常教学课应常年向本校教师开放,每学年在本级至少展示1-2次观摩课。
(五) 在任期内担任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通过言传身教,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提高师德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实际工作效果。每位学科带头人在任期内必须带徒5人,并至少培养和指导出2名本级青年骨干教师。
(六) 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或研训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研讨、教师培训、对外交流等种类活动,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观摩和专题讲座、辅导等任务。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送教下乡、支援农村或薄弱地区教育等活动。
(七) 担负跨校兼课、兼职的责任。学科带头人有责任到有聘请需求的学校兼课、兼职,每学期跨校兼课、兼职工作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 学校(单位)聘请学科带头人跨校兼课、兼职,由教育主管部门联系和安排。 第二十二条 省级学科带头人是参加省特级教师评选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为学科带头人提供良好的工作、教研和学术交流的条件(如必要的场地、经费、资料和使用仪器设备等);
第二十四条 学科带头人优先参加国内外各种高层次研修、学习考察、学术研讨等活动。
第二十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学科带头人参加培训学习、科研课题研究给予经费支持。省教育厅对省级学科带头人个人的学习培训、科研活动给予一定补贴。
第二十六条 学科带头人承担教学示范、课题研究、教改实验以及培训、指导任务,应适当计算工作量,并给予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
第二十七条 学科带头人在教科研活动或指导教学工作取得显著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可酌情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确定。 第二十八条 学科带头人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五年评定一次。
第二十九条 学科带头人实行分级管理,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本级学科带头人。
第三十条 学科带头人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和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业务管理由培训、教研机构负责。
第三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本级学科带头人开展农村支教、送教和讲学活动,有计划地安排他们校际流动或跨校兼课,保证每位城镇学科带头人每年到农村支教、送教或讲学不少于一次。学科带头人应主动、志愿到农村参加支教、送教或讲学活动。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制度。学科带头人考核在所在单位年度考评的基础上由本级培训机构组织的专家考评组做出评定。对年度考核评定不合格者,要进行帮助和教育,促使其改正;年度考核评定累计两次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科带头人资格。期满考核成绩优秀者可优先推荐为上一级学科带头人培训对象或特级教师人选;未参加或未通过期满考核者其学科带头人资格自行消失。
第三十三条 各级培训机构负责制定本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方案。考核内容依据所规定的学科带头人应履行的职责,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三十四条 省、市县培训机构分别建立本级学科带头人考绩档案,负责收集、管理、存档工作,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对其考核、奖惩情况。
第三十五条 实行学科带头人证书制度,市县级、省级学科带头人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进行证书注册管理。
第三十六条 各级学科带头人应保证在任期内不调离本级范围的单位,调离本级范围单位或调出教育系统,其称号自行消失。 第三十七条 学科带头人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后,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消其学科带头人资格,收回学科带头人证书,取消相应待遇:
(一)在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败坏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后果,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四)不服从学校管理私自离岗不归或出境后未经批准逾期不归者;
(五) 其它依照法律、法规应予撤消资格的。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标题:关于印发《优秀班级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版头:XX大学文件主题词:优秀班级 评选 实施方案版记:抄送各部门、各学院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评选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评选方案 篇1
为充分调动我区广大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社工队伍当中,促进社工队伍的发展壮大,推动xx区社会工作的发展,经南海区民政局批准,南海区社会工作协会将举办“xx区xx年优秀社工评选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优秀实务社工(8名):在南海区级或各镇(街道)登记备案的从事社工实务服务的社工机构、社会服务单位(指承接政府资助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的单位,下同)、社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从业人员,其中机构/单位管理人员1 名、项目负责人3 名、一线社工4 名;
(二)优秀行政社工(7名):南海区级或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村(居)委会、事业单位等从事社会工作领域行政或研究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社会工作领域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从事专门性的社会服务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人民,热爱社工;
2.认同专业社会工作价值理念;
3.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良好影响,得到广泛赞誉和认可。
(二)具体条件
1.优秀实务社工
(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在社工机构、社会服务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连续从事专业社会工作实务2 年及以上(其中机构/单位管理人员为3 年及以上),成绩显著;
(3)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知识受到同行认可,专业服务水平获得服务受众好评(其中项目负责人:专业社会工作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得到本地区同行以及机构、同工认可,专业服务质素令服务受众满意;机构/单位管理人员:专业社会工作能力、机构管理能力、社工人才培养能力得到本地区本行业广泛赞誉,获得机构及同工的认可)。
2.优秀行政社工
(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在xx区级或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村(居)委会、事业单位等连续从事社会工作领域行政或研究工作2 年及以上;
(3)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知识受到同行认可,服务水平获得服务受众好评,在推动社会工作行业发展上成绩显著,对本地区本行业有良好影响。
三、评选程序
1.各镇(街道)组织及发动辖区的职能部门、村(居)委会、事业单位、社工机构、社会服务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积极推荐优秀社工从业人员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2.各镇(街道)社工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本辖区内优秀社工候选人推荐表,对候选人资料进行甄别和核实,确保候选人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参选要求。同时按评选名额和评选条件,分别在不同领域、岗位对候选人进行初步评选。经初步评选产生的候选人的推荐表及其他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xx 年2 月13 日前上报区社会工作协会。每个镇(街道)上报的优秀社工候选人名额不超过5 名。
3.区级各有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积极推荐优秀社工从业人员参与本次评选活动,并将候选人推荐表及其他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2 月13 日前上报区社会工作协会,每个单位上报的优秀社工候选人名额不超过1 名。
4.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优秀社工候选人进行集中讨论评选,通过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同时增加公众评审,通过区民政局网站对优秀社工候选人进行公众投票;其中专家评审小组评分占xx%,公众网上投票评分占xx%;两者得分相加按排名确定15 名“xx区优秀社工”和若干名“南海区社工之星”(xx区社工之星是指具备成长为xx区优秀社工潜质的人员)。
5.在区民政局、区社工协会网站、微博等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6.表彰嘉奖“xx区优秀社工”和“xx区社工之星”获奖者。
注:其他推荐材料包括:参选者个人事迹(列项表述,800字或以上,要求真实、典型,切实反映专业社会工作能力)、相关证明资料(如社工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评选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蜀山师德建设活动精神,弘扬高尚师德,进一步凸现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示范性,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励教师积极进行教育研究,大胆创新,调动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发展,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
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评选师德标兵,树立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 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评选原则
1、主要对教师师德进行全面评价,注重实际表现。
2、评选公开、公平、公正,注意发挥其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
三、评选范围
正式在职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特别是师德高尚的教师。
评选名额分配:
校级师德标兵名额分配:
语文组:6人 数学组:3人
综合组:3人 学校中层:3人
区级师德标兵名额分配:
语文组:2人 数学组:1人
综合组:1人 学校中层:1人
四、评选条件
1、工作严谨负责,爱岗敬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品格高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在师德方面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3、举止端正,语言文明,团结同事,礼貌待人,在同事中有一定的威信。
4、衣着得体、大方,服饰自然、整洁,且与教师职业相称。
5、在课堂内外内精神饱满,积极向上,态度和善。
6、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以及其它商品;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
7、对学生尊重与严格要求相结合,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关系,深得学生爱戴,家长信任。
8、严谨治学,勇于创新,刻苦钻研教学理论与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
9、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取消评选资格
⑴受市、区、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⑵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⑶学生、家长满意度差,受学生或家长有效投诉一次及以上。
⑷由于教学行为不当或责任过失,造成影响学校声誉的教学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
⑸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被“一票否决”的一律不得参评。
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在党支部领导下,成立学校“ 师德标兵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张寿平
副组长:孙 波
成 员:吴宏霞 胡庆菊 刘明亮 汪 华 孙明银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刘 胜
六、评选办法
1、每位教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师德论文,并于下周一(3月19日)下班前送交到刘胜处。
2、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师的师德论文和个人工作实际推选出校级师德标兵15人。
3、推选出的校级师德标兵进行师德演讲,评比打分(领导打分占40% 群众打分占60%),评选出区级师德标兵5人。
4、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评出师德标兵。
5、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为3天,最后报校党支部审批,确定报送教体局表彰人员名单。
6 、在学校网站、宣传栏等宣传 “师德标兵”先进事迹。
七、评选要求:
1、坚持层层选拔、优中选优。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人人参与,逐级推荐,层层选拔,真正做到优中选优,真正立足于加 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立足于树立、宣传、表彰先进教师典型,立足于鼓励先进、激励进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中的积极性。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评选要高标准严要求,操作过程要细、要公开,评选结果要公正、公平,优秀典型要树得住、立得牢,让群众服气、认可。
3、师德标兵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评选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落实市、区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促进全校教师认真钻研教材,让教案的设计、书写成为处理教材、研究教法、开展教科研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从而达到规范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能力,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学校决定在全体教师中开展优秀教案评比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树立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促进教师加强本专业的学习、钻研,在教学过程中切实体现新课程的教学理念,本着以学生的发展为目的,规范教师备课环节,优化课堂教学设计,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从而提升我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校委会成员 各教研组长
三、参赛对象:
学校全体任课教师。
四、活动时间:
20xx年9月3日至20xx月6月30日。
五、参评教案要求:
(一)合格教案要求:
1、教案保存完好,整洁、无破损、缺页、卷角;
2、手写教案书写规范,电子教案不能完全复制他人的成果,在借鉴的同时加入自己的思考与修改,装订整齐,纸张大小统一规范;
3、教案课时数充足(书写教案要标注课时数);
4、教案各环节齐全(课题、目标、重难点、教法与教具、教学过程、作业布置与板书设计等不得缺项);
5、教学过程科学有效,容量适中;
6、有教后记。
(二)优秀教案评选要求:(在合格教案基础上,优秀教案应具备如下要求:见附表)
六、具体工作安排
1、初评阶段(期中考试期间)
期中考试期间,学校组织评审小组的成员对全校老师的教案进行初评,根据优秀教案的评分细则,每个教研组将按30%的比例入围;学校也将针对教案中出现的问题予以反馈。
2、学习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6日—12月30日)
学校将给每个教研组下发合格教案、优秀教案的标准,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组织老师认真学习,并进行整改。
3、复评阶段(期末考试期间)。
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将组织评审小组的成员对全校老师的教案进行复评,将在初评入围的教案中评选出15%作为校级优秀教案;整改较为突出的教案酌情进行评比。
七、奖励办法
1、学校将在期末教职工大会上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物质奖励,上级奖励多少,学校在奖励同等奖金;
2、举办展览。在下学期初学校将择时对优秀教案进行展示。
3、被评为区级优秀教案的每篇加量化分1分,最多计6分;被评为市级优秀教案的每篇加量化分3分,累计加分,不封顶。以市、区反馈为准。
评选方案 篇4
一、活动目的:
“悦”读之星评选主要考核学生的阅读水平和阅读习惯、对阅读的热爱和追求,以及对同伴阅读的帮助和影响等。“悦”读之星的评选,主要考查学生是否“会读书”,考查其阅读活动的.个性化、全面性和深刻性,即阅读内容不单一、有个人的阅读倾向和阅读见解等。中、低年级“阅读之星”的评选,侧重考查学生是否“爱读书”,考查其阅读兴趣的培养和良好阅读习惯的建立。
二、活动对象: 5年级2班学生。
三、评选指标: “悦”读之星评选由5个指标组成:
1、有一定的课外阅读量(占总分10%)。
2、有浓厚的课外阅读兴趣(占总分20%)。如:积极参加阅读活动,阅读内容广泛,有个人的阅读倾向,能影响带动同学参与阅读等。
3、有较好的阅读习惯(占总分30%)。如:有每天读书的习惯,有摘录或写读后感的习惯等。
4、阅读成效良好、优秀(占总分20%)。
5、有读书笔记、心得(占总分20%)。读书笔记、心得真实感人、有独特见解,读书卡图文并茂、记录清楚。
四、奖项设置:
每月评选班级”悦”读之星5名。
五、评选办法、细则:
1、每天阅读20分钟,周末每天阅读40分钟,由家长签名,每次完成得2分。
2、向学校图书馆、班级图书角借阅书本,每次得1分。
3、读完文章写下较有水平读书心得体会,5—8分每篇。
4、班级美文共赏、笔尖艺术内容读一遍,组长签名,一次得2分。
5、背诵一首古诗,课内1分,课外4分。
6、背下好段、好句、格言、名言警句一次得2分。
7、阅读一篇文章有家长、组长签名一次得2分。
8、能够在摘录本上摘录相关内容,一次得1—4分。
9、参加各级比赛获奖、发表:班级5分、校级10分、镇级20分,晋江市50分、泉州市100分。
10、前5名有大礼包,后五名则接受班级惩罚。
通过活动的开展,激励学生热爱阅读、认真阅读,促使读书蔚然成风、书韵飘香班级。经典与你相伴!努力就有收获!同学们,加油加油!加加油!
评选方案 篇5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为了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为了强化学校常规管理,促进良好班风、学风和校风的形成和发展;为了进一步,宣传和弘扬先进典型,全面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提高班主任队伍素质;为了鼓励班级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学校经研究决定每学期末评选“校优秀班级”。“校优秀班级”是衡量一个班级的班级建设及综合能力水平最直观、最有力凭证。
二、领导小组:
组长:王东
副组长:葛娟丽、张一颖
评选小组:中层领导、科任教师代表
三、评选标准:
(一)加分,减分细则:
1、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市区活动,市级,每人加“2”分;区级每人加“1”分。
2、班级每获得一面流动红旗,加“6”分
3、参与学校大型演出活动,被选上参加演出,每个节目加“6”分。
按节目个数加分,不按人头加分,如果节目是多个班级参加,每班个班级加“3”分。
4、校舞蹈队、合唱队按人数加分,每人加“0.5”分。
5、参加学校社团活动,每人加“0.5”分,“5”分封顶。升旗主持人每人加“2”分;学校纪律委员会成员,每人加“2”分。
6、参加学校活动评比,一等奖“6”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
7、对学校有特殊贡献,视贡献,影响大小,酌情按“10”分“6”分“3”分加分。
8、文章在报纸上刊登:每篇加“2”分。“10”分封顶
9、本学期班级出现的好人好事、自主管理、其它表现突出的,在学校公开表扬,每次加“3”分。
10、班级处分的学生,在班级群体的努力下,解除处分,每人加“2”分。
(二)减分细则:
1、班级有严重的破坏公物,经查属实,每人减“10”分
2、班级有严重的打仗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负主要责任,每起减“8”分;负次要责任每起减“4”分。
3、抽烟每人减4分,减8分封顶。
4、本学期班级有受处分的学生,按处分等级及影响每人减“8——2”分。
四.最后得分使用:
(一)最后得分排名,评选优秀班级占50%的权重。
(三)本学年的科任教师参与评比,评比结果占30%的权重。
(四)领导小组的评比,评比结果占20%的权重。
(五)市区优秀班级的产生,从校优秀班级中产生。
评选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我们根据幼儿爱听故事、善于模仿的特点,借着区少年宫开展“故事大王”评选活动的指示精神,我园积极为幼儿创设一个想讲、敢讲、喜欢讲、有机会讲并能得到积极应答的环境,从而提高孩子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大胆表现自我的欲望、
二、参加对象
全园145名幼儿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
三、活动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1日全员动员,12月4日幼儿在各班教师处报名,12月8日各班自行组织比赛,12月9日各班推选选手参加幼儿园比赛,12月18日推选1人参加区少年宫评比、
四、具体项目安排
1、班级比赛安排
参加人数不限,教师利用日常教学活动和游戏活动时间组织开展、
各班获奖人数为:小班10人,中一班10人,中二班10人,大班12人,一、二、三等奖的比例为3:3:4、
2、幼儿园比赛安排
参加幼儿园比赛的各班人数为每班3人,共12人,从12人中推选1参加区故事大王比赛、
3、活动地点:中二班活动室
4、评议人员
园长、语言教研组全体教师和部分幼儿代表
5、活动具体流程
(1)幼儿入场并按指定的位置入坐、
(2)主持人上台介绍评委及比比赛规则、
(3)按抽签顺序请幼儿上台讲故事、
(4)请园长为获奖选手颁发奖状和奖品、
五、参赛要求
1、参赛故事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生动有趣、
2、讲述故事声音洪亮、吐字清楚,有条理,语言生动,感染力强,富有童趣、
3、参赛选手自然大方,天真活泼,讲述时间为3分钟。
评选方案 篇7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科学3-6年级课程标准》,展示我校小学生在科学发明创造方面的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全校“科技小明星”小制作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小学1-6年级学生。
二、推荐办法及要求
1.各班级要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认真选拔评选推荐出优秀作品5件上报。
2.小制作作品除上报实物作品、作品说明外,还需上交电子稿。
3.各项作品说明,页面设置一律用A4纸,题目用小三号黑体,正文用四号仿宋体,作者和指导教师姓名、单位用四号楷体,不单设封面,在首页左上角注明成果类别(小制作)。
4.请各班级务必于11月17日前将优秀作品电子稿件及实物汇总后,连同汇总表(见附件),报小学政教处。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三、评选办法
政教处将组织评委对上报作品进行评选。对入选作品量化打分,分年级排名次计入班级量化积分中,同时推选出部分优秀作品上报区教研室参加区级评选。
四、注意事项
各项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的创意,作品的完成可以经过辅导教师的指导,但严禁抄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评选方案 篇8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班级人数的10%)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集体活动。
2、热爱学习,成绩优秀,每学期期末考试各科成绩总分排名班级前10名【一年级包含语文和数学学科;二年级包含语文、数学和品德三门学科;三至六年级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五门学科(语文、英语和数学考试成绩优秀以上,科学和品德学科考试成绩良好以上)】。
3、积极主动地参与体育、艺术、信息技术课内外活动。体育考核80分以上,艺术、信息技术考核成绩优秀以上;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单项积极分子评选标准:(班级人数的15%)
1、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
2、极主动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显著。在师生中获得一致好评。
三、操作程序:
1、每班推选的候选学生,将参评学生资料上交到政教处(6月29日前)。
2、由政教处将参评学生资料汇总后上交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相关老师、班主任共同依据评选条件评选出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公示。
3、学校将各班级推荐上报候选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公示3天以上,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于休业典礼时表彰。
四、有关事项:
(一)各班级应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评选程序,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保证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二) 有下列情形者,一票否决:
1、乱扔、乱吐、乱涂、说脏话、翻越学校禁止区域、打架、集合做操等集体活动说话乱跑被值周老师或同学发现,经教育不改或被记录者。
2、逃学、不尊老爱幼、不尊重父母等违反《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出有损班级或学校声誉的行为者。
(三)相关评选材料送交要求:
各班主任对照参评条件,认真填写政教处下发的表格,并将表格和有关材料按时上交政教处,过期指标作废。
说明:1、优秀学生及各类积极分子名单填报工作将不再印发纸质名单,请班主任老师将电子表格及文件到“小学”群动态中下载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将名单以QQ形式发给我(6月29日前)。
2、在评选过程中条件相当者,学校对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的学生实行加分。在学校开展的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数学(口算)竞赛、体育、艺术、等活动中获奖者,享受加分(本学期获得校级、区级、市级和国家级一等奖者分别加1-4分,二等奖及以下者分别按50%计分,三等奖及以下者分别按25%计分)。
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一)
截止5月18日,经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群众推荐,“善行河北,情暖张垣,感动xx”道德模范评选组委会共收到各类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及相关推荐材料42人,经组委会办公室初审、并报经评审委员会通过,确定喇小丽等24人为“善行河北,情暖张垣,感动xx”10大道德模范候选人,现将“善行河北,情暖张垣,感动xx”10大道德模范评选办法公告如下:
一、道德模范候选人资格确定
本次道德模范评选根据上报情况所确定的24名道德模范候选人具体上报情况共分7类:爱岗敬业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医德医风模范、助人为乐模范、环保卫士模范、美德少年模范、敬老孝亲模范。xx报、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将对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同时按照评选办法公正合理地产生各类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人选。
二、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奖人数确定
本次评选共产生各类道德模范10人,道德模范提名人选(身边好人)14人,6月下旬适时召开“善行河北,情暖张垣,感动xx”道德模范颁奖晚会,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对所选出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并出道德模范专辑。之后,由县文明委组织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深入各单位、学校、企业、乡村进行巡回演讲,在全社会形成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弘扬社会正气,为为建设和谐绿色新xx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十八大的顺利召开献一份厚礼。
三、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具体评选办法
1、评选采用xx报、xx县政府门户网站、xx人志愿服务热线QQ群(xxx)、群众电话举荐等多种手段投票和县领导评选划票、组委会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直接召开评选会议划票选举办法产生道德模范10人和道德模范提名奖14人,最后由组委会审核把关通过,由xx报、xx电视台公布。依据实施细则按得票多少以百分制产生各类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奖人选。xx报、xx县政府门户网站、xx人志愿服务热线QQ群(xx)、群众电话举荐等报纸、网上投票占60分,评选会议划票选举占40分,两者最后得分计入总分,经组委会领导审核把关后,按各类道德模范的分类确定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奖人选。
2、道德模范评选具体方法采取分类评选的办法从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具体选举程序:爱岗敬业模范6名候选人产生爱岗敬业模范3人,总分前3名得者为“感动xx”爱岗敬业模范人选;见义勇为模范3名候选人产生见义勇为模范1人,总分前1名得者为“感动xx”见义勇为模范人选;助人为乐模范2名候选人产生助人为乐模范1人,总分前1名得者为“感动xx”助人为乐模范人选;环保卫士模范2名候选人产生环保卫士模范1人,总分前1名得者为“感动xx”环保卫士模范人选;师德师风模范3名候选人产生环保卫士模范1人,总分前1名得者为“感动xx”师德师风模范人选;美德少年模范4名候选人产生美德少年模范1人,总分前1名得者为“感动xx”美德少年模范人选;敬老孝亲模范2名候选人产生环保卫士模范1人,总分前1名得者为“感动xx”敬老孝亲模范人选,通过以上办法并报经组委会通过共产生各类道德模范10人;同意者在相应道德模范候选人相应栏中画“o",不同意者画“x",多选视为废票,选票统一收集后交宣传部文明办统计,xx报选票由各单位收集整理汇总后报送文明办,网络、QQ群和电话投票由门户网站和各相关负责人负责统计汇总报送文明办。
4、道德模范提名奖14名由各类候选人按得分多少由组委会审核后确定。
5、xx报、xx县政府门户网站、xx人志愿服务热线QQ群(xxx)、群众电话举荐报纸、网上投票选举时间:2012年5月26日08:30至**年6月15日下午17:30,县领导评选候选人由文明办将有关材料送交选举后由秘书科整理后交文明办,道德模范会议选举由组委会研究在此期间通知各成员单位统一参会评选。
6、本选举办法由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文明办负责解释。
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二)
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文明委[**]2号)和**年工作安排,今年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培育良好道德风尚,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主办单位
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三、奖项设立
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10名左右,共表彰50名左右。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3月上旬至中旬,部署启动评选表彰活动。
1、成立全国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
2、召开组委会会议,提出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名单。
3、主办单位下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召开视讯会议,部署启动评选表彰工作。
第二阶段:4月上旬,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1、发动群众推荐。各省(区、市)和军队系统组委会在本地区、本系统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发动广大群众、单位以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推荐人选。各省(区、市)和总政治部各推荐候选人10名,新疆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15名。
2、基层公示。各省(区、市)和军队系统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推荐的候选人在本地区、本系统的主要媒体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审定上报。公示确定的人选分别报经各省(区、市)文明委和总政治部审定后,报送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5月至8月,在全国集中展示候选人事迹,组织群众投票,兴起学习道德模范热潮。
1、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候选人资格,审阅候选人事迹材料,将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报组委会审定后,在中央报纸、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进行集中展示。
2、广泛发动群众投票。公众可采取网络和信函等方式进行投票。同时,为提高公众投票质量,增强公众投票的公信力,在全国组织“万名公众代表选道德模范”,由各省(区、市)和军队系统组织推选“万名公众代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医务人员、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自强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组成)进行投票,选票由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直接寄达代表本人,由本人填写后签名寄回。
3、对一般公众选票进行身份证检验,剔除不合格选票,在国家统计局指导监督下进行科学统计;对“万名公众代表”选票逐一统计。
4、在群众投票的同时,全国活动组委会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
第四阶段:8月下旬,综合投票结果,提出建议名单。
1、全国活动组委会将一般公众、万名公众代表、评选委员会投票结果,分别按照30%、30%和40%的权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确定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建议名单。为充分体现代表性,考虑区域总体平衡,每省(区、市)和军队系统推荐的`候选人至少有1名入选、最多不超过3人入选。
2、评选活动组委会将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建议名单上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审定。
第五阶段:9月,隆重表彰全国道德模范。
1、总结评选活动情况,形成报告,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审定。
2、中央文明委作出《关于表彰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
3、9月20日“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前夕,在中央电视台隆重举行颁奖典礼。
五、学习宣传
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通过基层巡讲、报告文学、广播剧、故事汇、网上系列访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报道评选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模范评选和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按照中央文明办《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采取多种形式,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道德模范,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感动广饶”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为目的,通过评选宣传道德模范,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努力打造“崇德尚善、诚信广饶”道德建设品牌,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生态之城、幸福家园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的广饶县公民(包括在广饶工作、学习、生活1年以上的人员),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推荐为道德模范候选人。近年来,被表彰为“文明广饶人·每月之星”、“文明广饶人·季度之星”、“广饶好人·季度之星”的,由县文明办复核后直接纳入推荐范围;被表彰为县级及以上道德模范的不再参与此次评选,县级及以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与此次评选。
1、敬业奉献。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自强不息,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赞誉。
2、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城乡志愿服务活动,在倡导文明礼仪、维护公共秩序、提升社会服务、改善城乡环境等方面,得到社会好评;坚持长期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得到周围群众好评;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做出积极贡献。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较高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坦诚做事、信守承诺。
4、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积极给予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孝老爱亲。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感动广饶”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扎实推进,成立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牵头,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为成员的“感动广饶”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评选表彰等工作。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事务,孙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评选办法
1、宣传推荐阶段(6月25日-8月5日)。印发活动方案,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刊发活动消息。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各社会团体,各企业等,依据评选条件,积极推荐“感动广饶”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采取单位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村级“善行义举榜”建设,每村都要开展道德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5名候选人;县直各单位要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推荐1名以上候选人;工、青、妇以及老龄、老干部等社团组织、单位以及县直有关大系统要踊跃在服务对象和管理群体中推荐2-3名候选人。推荐单位负责推荐人选的材料整理、审核把关,并填写《“感动广饶”道德模范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同时报送1寸个人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按照类别,真实可靠、表述准确、条理清晰)。以上材料于8月5日前报县文明办(县委楼四楼),电子版一并传至县文明办邮箱。
2、审核评议阶段(8月6日至9月5日)。组委会办公室根据推荐上报的候选人事迹、社会反响等情况,筛选评定初步候选人20人。对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后,在《广饶大众》报进行公示和投票;联合县广播电视台拍摄制作候选人先进事迹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广饶广电网、县政府网站等媒体予以刊播。综合报纸投票(权重10%)、市民评审团评审(权重40%)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权重50%),排列出每位候选人的顺序,确定“感动广饶”道德模范和“感动广饶”道德模范提名奖人选。
3、表彰推广阶段(9月6日-12月31日)。9月中旬举行“感动广饶”道德模范颁奖大会,对当选的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深入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报道评选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模范评选和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同时,采取多种形式,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道德模范,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感动广饶”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一个地区道德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事关全县文明和谐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此项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门的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将活动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位,确保活动有规模、有影响、有实效,不走过场。各单位参与活动情况将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一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2、面向基层,坚持标准。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确保推荐的道德模范具有群众性、先进性、典型性,能够叫得响、立得起,经得住群众的检验,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使评比表彰工作具有极强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3、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加强宣传,形成声势是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利用宣传栏、张贴标语、开群众会等形式,开展宣传造势工作,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形成浓厚宣传氛围。各类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评选表彰活动的意义、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办法,报道各地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进展,集中宣传一批道德建设先进人物,营造推荐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道德模范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职工之星评选工作方案 (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区委“落实东进战略,打造东部中心”的要求,打造一支有智慧、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懂管理的产业大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第五届“职工之星”系列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星耀龙岗,红动五月”为主题,开展包括“职工创新之星”、“班组管理之星”、“职工才艺之星”等项目的第五届“职工之星”系列活动,展现我区广大职工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的理念,汇聚我区广大职工追梦圆梦的正能量,在我区唱响“劳动光荣、工人伟大”的主旋律,动员广大职工在本职岗位上,以劳动促进科学发展,以劳动赢得光荣。
二、活动时间
2017年2月——5月。
三、组织领导
2017年龙岗区第五届“职工之星”系列活动由区社工委、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区科技创新局,区文体旅游局等单位主办。各街道总工会、各街道经科办、各行业工会等单位承办。为加强对“职工之星”系列活动工作的领导,成立2017年龙岗区“职工之星”系列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各项工作的开展,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建忠(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柯雅琼(区总工会副主席)
郑扬明(区总工会调研员)
成 员:赵 雄(区社工委专职副主任)
张 棣(区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董 鲁(区科技创新局副局长)
陈振良(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办公室主任由黄宁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络、宣传工作,审核、制定相关评选方案、规程、评分标准,组织活动实施和表彰工作。
四、活动项目安排
(一)“职工创新之星”
1、参加对象
在龙岗区注册登记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员工(已获评往届职工“创新之星”的员工不再重复参评)。
2、选拔标准
被推荐的人员应立足本职工作岗位,有发明创造专利并其成果应对本企业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等方面有显著的全面效益,为推动我区的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降低成本,消除浪费或缩短工时、流程改善的事项。
(2)各种材料的节省或建议新材料的使用,能维持产品原有功能且减少成本。
(3)各种设备、工装、夹具的发明和改进。
(4)有关改善员工作业环境,防止或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改善或创新成果。
(5)有关保护环境方面的创新成果。
3、申报方法
(1)由区总工会牵头,区科技创新局、各街道总工会、各街道经科办发动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通过区总工会网站下载相关报名表申请报名。
(2)由区总工会具体负责报名工作,报名的职工应将个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创新局或所在经科办,各街道总工会协助所在街道经科办开展报名工作,由区科技创新局或所在街道经科办汇总后报送至区总工会(地址为:龙岗区中心城龙福一村综合楼307室),同时将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区总工会宣教部邮箱( lgghxjb@longgang.gov.cn )。
(3)申报时间为2月—3月24日,参评人选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提供个人创新发明成果的说明(1000字左右)和个人小2寸蓝底照片1张。
4.选拔方式
(1)由区总工会负责选拔评审工作,区科技创新局协助推荐相关专家评审。区总工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答辩,届时各参赛职工可通过PPT等各种形式展示自己的创新成果,专家组评选出10名“职工创新之星”,并在区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3天。
(2)由区总工会根据专家评选出的当选人进行表彰,并对参与人员择优予以奖励。
(二)“班组管理之星”
1、参加对象
在龙岗区注册登记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班组长(已获评往届“班组管理之星”的员工不再重复参评)。
2、选拔标准
(1)能把企业总体要求落实到班组,完成任务好,得到企业高层管理的认可。
(2)能带领班组员工创造性地改造和推进企业生产和管理各项工作,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班组员工操作技能高,综合素质好,团队合作精神好,队伍安心稳定。
(4)所在班组员工没有发现违法违纪现象。
3、申报方法
(1)本次评审按照企业类型不同,分为生产类和服务类两大类别,企业班组长应按照所属企业类别,通过区总工会网站( )或龙岗工会微信公众号下载和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并由企业工会进行推荐。
(2)所在企业工会对参选人员提出意见并阐述所推荐班组长的业绩。
(3)申请报名的班组长,应将个人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所在街道总工会(各街道总工会联系方式及地址可在区总工会网站上进行查询)。
(4)申报时间为2月—3月,具体报名截止时间由辖区街道总工会确定,参评人选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提供所在企业班组主要情况介绍(1000字左右)和个人小2寸蓝底照片1张。
4、选拔方式
(1)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等环节进行。
(2)由各街道总工会和各行业工会对参评人员进行培训,并完成初赛海选工作。班组管理之星培训和选拔经费可从各街道总工会职工素质培训经费中列支。
(3)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要在3月24日前完成初赛工作,报送5名拟推荐的候选人的个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至区总工会宣教部(地址为:龙岗区中心城龙福一村综合楼307室),同时将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区总工会宣教部邮箱( lgghxjb@longgang.gov.cn )。
(4)由区总工会对各街道总工会所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统一培训,由评委根据其现场演讲和答辩进行评审,选出10名“班组管理之星”,由区总工会对获奖人员予以奖励。
(三)“职工才艺之星”评选
1、参选对象
在龙岗区注册登记企业的一线职工。(已获评往届“才艺之星之星”的员工不再重复参评)。
2、参赛要求
(1)“职工才艺之星”设声乐、舞蹈、综艺(仅限乐器演奏和口技)等三项比赛,只设个人赛(其中声乐和舞蹈允许三人以下的团队助力),不接受团队和学校教师报名。
(2)节目要求主题明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能体现当代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3)鼓励对艺术作品进行大胆的创新和改编,使作品既有民族文化内涵和时代性,又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4)参赛节目的音乐、服装道具等与作品主题有机协调。
(5)参赛作品应简洁、精炼,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3、申报方法
(1)由各街道总工会发动所辖企业职工通过区总工会网站( )及龙岗工会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报名表进行报名。
(2)申请报名的职工,应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所在街道总工会(各街道总工会联系方式及地址可在区总工会网站、龙岗工会微信上进行查询)。
(3)申报时间为2月—3月,具体报名截止时间由辖区街道总工会确定,参评人选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提交个人小2寸蓝底照片1张。
4、评选方法
(1)比赛分初赛、决赛等环节进行。
(2)由各街道总工会和各行业工会对参评人员进行初赛海选及相关培训,培训经费可从培训和选拔经费可从各街道总工会2017年职工素质培训经费中列支。
(3)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要在3月24日前完成初赛,推荐舞蹈、声乐、综艺三个项目候选人共10名,并将候选人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至区总工会宣教部(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福一村综合楼307室),同时将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区总工会宣教部邮箱( lgghxjb@longgang.gov.cn )。
(4)由区总工会组织入围人员于4月初进行复赛和决赛,由评委根据其参赛人员展示情况进行评审,综合评选出20名“职工才艺之星”。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思想意识。“职工之星”系列评选活动对于展现职工风采、服务我区“东部战略”具有积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落实工作责任。本次评选活动各项目安排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细化任务,强化责任,各街道总工会指定专人切实做好本次评选活动各项目安排,确保评选活动有序、按时完成。为扩大影响,提高职工参赛的积极性,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可根据辖区情况,对参赛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同时,“职工之星”系列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也将根据情况,对优秀承办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街道总工会、行业工会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各街道内企业职工特点,广泛发动,特别是在我区千人以上企业和工业园区,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踊跃报名,形成广大职工踊跃参与“职工之星”评选活动的良好氛围。
附件:
1.龙岗区第五届“职工之星”评选活动——“职工创新之星”报名表
2.龙岗区第五届“职工之星”评选活动——“班组管理之星”报名表
3.龙岗区第五届“职工之星”评选活动——“职工才艺之星”报名表
备注:
1、相关的附件表格,可以在工会委员值班时间到工会办公室领取;
2、相关表格已经通过各部门长社内邮件转发,请向部门领导或文员索取;
职工之星评选工作方案 (二)
为大力弘扬坚韧、执着、专注、极致的北汽工匠精神,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激励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开展首届十佳职工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层层推进考核评比;
2.坚持树立典范榜样作用,激励员工积极向上;
3.坚持重点向一线的倾斜,突出员工爱岗敬业;
4.坚持评选公正、公开、公正的总原则。
二.评选时间
2016年12月8日-2016年12月28日
三.名额分配
1.生产制造之“星”5人,焊装车间2人;总装车间2人;涂装车间1人;
2.技术创新之“星”1人
2.工艺质量之“星”1人
3.降本增效之“星”1人
4.营销服务之“星”1人
5.管理支持之“星”1人
四.评选标准
1.工作态度端正,热情高涨、积极主动、服务调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主动关心他人、团结互助、善于沟通、团结互助,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3.工作中,技术特长突出,能够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熟知本岗位规定的'要求,不发生质量问题、违纪行为、不发生投诉问题。
4.敬业爱岗,忠诚于公司;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岗位,对自己的岗位职责负责到底,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发生安全事故。
5.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工作创新能力强,学习能力强。
五.评选流程
1.部门推荐。各部门主管,组织本部门的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指标,在本部门中产生各类“星”级员工,并于当月28日前报公司工会(附事迹材料申报表)。
2.公司工会将会对产生的10名星级员工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审核后提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最终确认获奖人员。
六.奖励办法
公司将组织评选出的首届十佳职工之“星”于2017年一季度赴北京进行三天的参观、学习和交流活动。
职工之星评选工作方案 (三)
关于开展2016年龙岗区第四届“职工之星”——“职工创新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区委“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的主导战略,打造一支有智慧、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懂管理的产业大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第四届“职工之星”——“职工创新之星”评选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
活动主题
以“星耀龙岗,红动五月”为主题,开展“职工创新之星”系列活动,展现我区广大职工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的理念,汇聚我区广大职工追梦圆梦的正能量,在我区唱响“劳动光荣、工人伟大”的主旋律,动员广大职工在本职岗位上,以劳动促进科学发展,以劳动赢得光荣。
二
活动时间
2016年3月——4月上旬月
三
“职工创新之星”活动安排
1
参加对象
在龙岗区注册登记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员工(已获评往届职工“创新之星”的员工不再重复参评)。
2
选拔标准
被推荐的人员应立足本职工作岗位,有发明创造专利并其成果应对本企业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等方面有显著的全面效益,为推动我区的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降低成本,消除浪费或缩短工时、流程改善的事项。
2
各种材料的节省或建议新材料的使用,能维持产品原有功能且减少成本。
3
各种材料的节省或建议新材料的使用,能维持产品原有功能且减少成本。
4
有关改善员工作业环境,防止或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改善或创新成果。
5
有关保护环境方面的创新成果。
3
申报方法
1
参加评选的员工,请于3月29日(下周二)下午17:00前将个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到企宣部 林志处。
报名热线:15820797***(67207)
邮箱:***
2
参评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提供个人创新发明成果的说明(1000字左右)和个人小2寸蓝底照片2张。
4
选拔方式
1
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选拔评审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于4月中旬在天安数码城T4航站楼举行专家现场评审会,届时各参赛职工可通过PPT等各种形式展示自己的创新成果,专家组评选出10名“职工创新之星”,并在区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3天。
2
由区总工会、区科技创新局根据专家评选出的当选人进行表彰,并对参与人员择优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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